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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度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中、高级 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通知

各考生:
    根据省考办转发《关于做好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、高级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》(粤会考办函〔2016〕7号)文件精神,我省定于2016年6月1—7日开展中、高级会计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。届时,考生可登陆“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”、“会计行业管理网”进行补报名(具体报名方法及所需资料,详见附件一)。
为做好本次补报名工作,我市共设市直和各镇(街道、园区)财政分局合计34个报名点(详见附件二)。各需补报名的考生,请于6月6日至7日期间,持报名所需资料到长安财政分局业务大厅现场办理确认和缴费工作。
 
附件:1. 《关于2016年度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》
《关于2016年度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》
      2. 各报名点联系电话及地址
各报名点联系电话及地址

 
东莞市财政局长安分局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6年5月30日
 
(联系人:尹丽智,联系电话:85413328)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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