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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《会计法》问卷调查活动的通知

广大财会人员:
    为推动《会计法》修订工作,充分了解和征集社会各方面对修订《会计法》的意见和建议,财政部定于2016年5月5日开始至6月25日组织开展《会计法》问卷调查活动。具体通告如下:
一、参与方式。本次问卷调查活动采用网上答题方式进行。PC端可访问“会计汇”问卷调查网站(http://diaocha.360kjh.com/)参与活动;移动终端可通过入口为(http://diaocha.360kjh.com/user/mlogin.do)进入问卷系统参与活动。
二、参与奖励。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,会计从业人员完成问卷调查,可折算为取得201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12学分。
三、注意事项。参与活动的人员在注册时,应如实填写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身份证信息,并认真客观作答。详情可登陆长安财政分局网站(http://www.huanianfushi.com),或致电85413328咨询。
 
附件:1.《关于开展〈会计法〉问卷调查活动的通知》(财办会〔2016〕16号)
2.《转发财政部〈关于开展〈会计法〉问卷调查活动的通知〉的函》(粤财会函〔2016〕18号)
3.《转发财政部〈关于开展〈会计法〉问卷调查活动的通知〉的函》(东财函〔2016〕793号)

东莞市财政局长安分局
2016年5月27日

 

转发财政部财政部《关于开展〈会计法〉问卷调查活动的通知》的函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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